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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的这条报销规则,属实有点难搞

司书甲 小司淘保
2024-10-29


医疗险因为使用场景过于频繁,所以保险公司很计较。


什么原因进的院,要管,

做的什么手术,要管,

用的什么药,也要管。


医疗险的条款,也比重疾险更细致。

所以难免会有人觉得,保险公司不是真心要赔钱。


尤其医疗险通常都有一句话。



合理且必需,这5个字在消费者看来,


就跟“本活动解释权归本店所有”的霸王条款一样,合着全是保险公司说了算。


它说赔就赔,说不赔就不赔。


不过,保险公司通常都会在产品条款里,对这5个字进行详细解释,不然那就真成霸王公司了。



这是常推荐的“尊享e生”的名词解释。

大多数医疗险的解释都差不多。


有两个标准:


1、符合通常惯例。

2、医学必需。


符合通常惯例,

是说跟医院当地的通行治疗规范、治疗方法,乃至平均费用都差不多。


保险公司不会没事较劲。


比如,当地做某个小手术通常要1万,病人花了1万2,保险公司基本都会赔。


但要是病人花了3万、4万,明显超出其他人,那保险公司就有理由怀疑这个人有骗保的嫌疑。


甚至可能还有医院的参与。


联合医院骗保,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。


北京密云、平谷等地方的医院,就被很多保险公司列进了黑名单。


在这类黑名单医院看病不报销,正常的也不给报,就是因为那些医院名声太差。



医学必需,规定就更细致了。


要符合5个条件:


1.治疗意外伤害或疾病所必需的医疗项目;

2.不超过安全、足量治疗原则的项目;

3.由医生开具的处方药;

4.非试验性、非研究性的项目;

5.与所在当地医疗专业实践标准一致的项目。



1.治疗意外伤害或者疾病所必需


这条标准主要是说治疗项目要符合产品的保险责任。


但生活里有这么一种场景,


我是去治感冒的,但医生觉得是肺炎,让我去拍个片子。


要是再发现有结节,又让我去做穿刺检查看是不是癌症。

万一真是癌症,可能还要做切除手术。


对于这种场景,医疗险赔。

只要是医生认为需要治疗,那就是必要合理的。


2.安全足量治疗原则


个人的保险,个人用。


药品毕竟也是商品。

要是不限量使用,一人高血压,全家不愁降压药,当然不是正常现象。


3.医生开具的处方药


平时自行在药店购买的降血压、感冒药、腹泻药、治疗胃病的,不需要凭医生处方开具的药品,就属于非处方药范畴。


保险公司连医院都管不了,更别说外面药店了。


尤其是非处方药,保险公司要报销的话,会赔穿底裤的。


4.非实验性、非研究性的项目


这个倒是可以多说两嘴。

比如影视作品常说到的抗癌药。


药品开发是个相当漫长的周期,一种药品成功面世的背后,往往是药企巨大的研发支出。


“一将功成万骨枯”,大概就这么个理。


所以药企会在成功药品身上,把失败的研发费用赚出来。

国家医保把一些抗癌药列入医保,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。


在这些时间中,一些抗癌家庭就会面临一种情况。


买药的话太贵,医保还不报销。

但有时候会有某种新药、或新型治疗方式被发现,这时候会有某些癌症家庭出于科研角度,参与临床测验这一过程。


这对癌症家庭来说,是福音。

因为往往新药是有一定效果的。


当然也有风险。

不过比起药品花费,参加科研过程起码可以免费吃药。


只是这个过程,就不是医疗险的报销责任内了。


5.与当地医疗专业实践标准一致


就是,跟符合通常惯例是一个意思。


说到最后,大家对各种保险还有什么问题要问的,随时可以找我们的小助理咨询~



END -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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